摘要

卡多佐是英语世界有史以来最著名、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也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由于卡多佐的长期普通司法实践,在其任职期间,美国"静悄悄地"完成了普通法的革命。《司法过程的性质》是卡多佐于1921年在耶鲁大学一系列演讲的集录。他在演讲中详细阐述了法官如何对一个案件进行判决的全过程。这本书是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简明读本。本文以该书为分析对象,试图做以下尝试:首先分析卡多佐的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哲学基础;其次阐述本书的核心司法过程及对法官的职能定位;最后提出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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