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弱视,俗称为懒惰眼,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于1985年的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弱视的定义,1996年修改为: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0.8且不能矫正者列为弱视[1]。此病可以发生于一眼或双眼,多发生在发育期的少年儿童,是影响儿童双眼单视功能发育的主要原因之一,最终可导致立体视觉丧失。中医学中无弱视的病名,但据其外无翳障,仅视物模糊的症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