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爆炸式增长,海量数据价值日益凸显,大数据资源保护和利用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大数据作为重要的宝贵信息资源,如同物体生命一样,包括产生、整理、分析、应用和销毁五个阶段。从马克思产权理论来看,大数据资源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不同的大数据生命周期,其产权主体不尽相同。大数据资源产权制度应根据其特征和性质来选择,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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