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制于其赖以存在和运行的特定社会背景和政治文化,中国传统司法被赋予了行政性、调和性及伦理性等典型特质。正是这些特质,决定了中国传统司法之定纷止争、道德教化与社会控制等独特功能及其实现困厄。对此作反思性审视,或对当下司法改革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