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的本质是程序之治,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从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至今,我国在程序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没有经历过商品经济从低级到高级的自然发展的过程,人们也就没有自然地形成现代法治理念。本文从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四个方面出发,分析了当代中国程序正义缺乏的根源,并相应地提出了程序正义在中国的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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