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其责任承担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传统私法理念下的过错责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问题上略显不足,而无过错责任却又显失公平。在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多元救济机制的构建过程中,只有将传统私法制度中的"自己责任"与现代社会法规范中的"风险分摊"合理衔接,才能为其寻找到合法性、合理性的伦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