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这一部分,洛克探讨了另外两个问题:自然法是否有且具有何种程度的约束力?作为人人共有的天赋能力,理性凭借感觉经验所提供的观念必然能觉悟到上帝及其律令,即自然法。这意味着自然法对人类必定具有约束力。自然法的这种约束力来自人之理性的独立活动对出自上帝的正当性的领悟,并将服从这种正当性视为内在义务。上帝意志之形式因与理性之质料因的双重基础表明了自然法(包括道德法则)的约束力及其永恒性和普遍性。只有基于这种自然法,人才有且必定有不可剥夺的绝对的权利,国家的正当性及其一切权力都必须基于个人的这些绝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