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介绍了欧盟和美国、日本在立法中有关网络环境下临时复制的权益规定。认为应当将临时复制划入复制权范围,以弥补技术发展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同时,可通过确立合理使用的一般默示许可制度和明确ISP合理使用的责任标准,来限制著作权人权利的过度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