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违规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媒体为什么会报道上市公司丑闻。研究发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媒体发挥了一定的监督职能,一般表现为在处罚公告公布前,媒体已经深入报道了其中24.7%的样本的违规行为;但另一方面,媒体的监督却又显得比较有限,这表现在媒体自身发掘有价值新闻的数量非常有限,媒体更多的是对市场已有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与重新包装。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反映市场关注度的媒体覆盖率对媒体报道上市公司丑闻的行为影响显著,这说明媒体总是热衷于关注那些"明星公司"或热点新闻,媒体具有追求轰动效应的倾向。政府对媒体报道的影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成立,具体来说就是,只有终极控制人为国有时,会对媒体报道丑闻产生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