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服务中,制度框架内的责任失效包括政府体制内购买、政府非典型性购买、政府逆向购买和制度契约反噬公私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的参与主体不能模糊地接受政策制度,而需要对制度规范的合理性进行反思。政府购买服务的参与主体不应当是外在政策制度的傀儡,不应是被动的、机械的接受者,而是能动的、具有伦理判断的理性选择者。当外在的制度所规定的责任关系不合理时,就要对制度本源进行质疑、分析及修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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