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杂剧中官吏形象大体分为清官能吏和贪官酷吏两类,其科诨在作用上和表现风格上均有所不同。清官能吏的科诨主要是活跃剧场气氛、调节剧情节奏和塑造人物形象,在风格上呈现出一种"雅化"倾向,绝少赤裸裸的詈词和荒诞的举动。贪官酷吏科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暴露、讽刺和鞭挞的社会作用上,表现风格则呈现出一种"俗化"倾向,多为出乖露丑、怪诞滑稽的言行。

  • 出版日期2008
  • 单位宜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