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我国环保组织在环境事件中先后出现了三种介入模式:依靠媒体动员,干预水电开发;介入环境纠纷,助力维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凸显自身在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纠纷中的主体地位。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我国环保组织必须尽快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思路,在环境事务中扮演独特角色,引领理性维权,切实发挥监督与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