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美术作品的客体性质和我国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立法旨意,侵害美术作品完整权的构成要件应当为"存在改动或者其他侵害行为,且改动危及作品核心表达或者其他侵害行为导致公众误解作品表达"为确定特殊侵权情形,需要区别"出版性复制"与"有效复制"两个概念。同时应当结合美术行业习惯,对保护作品完整权进行限制。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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