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体制内的大众媒介(包括它们的网站)和众多网民使用各种自媒体进行传播这样两个不同的传播体制。"微博第一案"判决肯定公民网上言论的宪法权利地位,对网上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作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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