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以来,人类进入科学社会化时代。科学社会化对诉讼专门性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扩大了诉讼专门性问题的范围,使更多的科学部门服务于专门性问题的解决,对诉讼专门性问题的解决既有利又有弊。正确认识科学社会化对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影响,有助于破除司法人员对科学的迷信盲从态度,督促其切实履行起科学证据的"守门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