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件裁判是裁判者是运用证据碎片还原案件事实的过程。从证据材料到裁判事实,案件真相从来不是不证自明的,这一过程离不开法官心证。但是,法官心证不仅隐性扩大了其自由裁量权,增加权力滥用的风险,而且使得裁判结果无从检验。因此,心证透明化是法庭事实认知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集逻辑推理、论辩商谈、语用修辞传统三大论证方法于一体的事实建构模式,叙事既是裁判过程本质的外化表现,又是一种符合本土实际的整体主义的证明进路。当前,明确将叙事作为事实认知的逻辑架构,有助于适度厘清和消解我国存在的事实认知方法缺乏、认知规则混乱、认知能力有限等多重困境,增强裁判的说服力,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未来,在承认叙事正向功用的基础上,还应重构裁判叙事的作用机制,保证叙事在兼顾情、理、法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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