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LLSV横向研究不同,本文从纵向检验了现金股利法律保护替代模型与结果模型在我国的适用性。首先,纵向分阶段的回归分析和差异检验表明:两模型在我国的适用性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在法律保护较弱的阶段,法律保护替代模型具有一定的适用性,随着法律保护程度的提高,法律保护结果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更有解释力。其次,检验了我国交叉上市公司与无交叉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率的差异,进一步证明了现金股利法律保护结果模型的适用性。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现金股利支付率与每股收益显著负相关,与增长机会不具有显著负相关性,说明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不是根据盈利状况和增长机会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