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国家司法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犯罪人定罪量刑,强调国家刑罚权的实现。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作为犯罪行为直接受害者的被害人,其权益往往被忽略,损失得不到实际有效的弥补,导致被害人生活贫困、精神创伤无法弥补,甚至转变为犯罪人。因此很有必要构建我国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犯罪被害人的权利进行更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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