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空间权(space right或development right)产生于19世纪以后,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为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空间权制度的研究关系到对空间的开发利用。与我国空间利用热火朝天的现状相反,我国大陆有关空间权的立法凤毛麟角,理论研究亦未向纵深发展;在我国至今尚无相对完善的立法,亦未形成任何判例规则,这种情况与我国空间利用的现状极不适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空间利用权是否应作为独立的权利类型进行理论概括与阐述,从空间利用权独立的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及与相关权利的关系三个层面论证,空间利用权应当作为独立的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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