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镇戍将官的官阶由都督、都指挥、以都指挥体统行事三等身份规格与五府、都司、卫所十四级职衔表明的俸级构成。这套官阶制度形成于成化年间,其主要特征是身份级别与支俸级别的分离。由于十四级正俸过于微薄,而柴薪、军伴、公费、月廪及养廉田等其他待遇先后附丽于将官职衔,明后期,将官职衔取代都司卫所职衔成为武人追求的目标,明廷也依靠加授将官职衔以奖酬功劳,将官职衔因而官阶化。旧的官阶制度解体,对打破因卫所武职世袭而导致的将官出身不同有重要意义,但也产生了较大消极影响。崇祯十年(1637年),杨嗣昌主持厘正官阶,给定副总兵以下将官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