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的林权秩序主要由习惯法调控,林业习惯法的主要内容有山林习惯法、行道树林习惯法、果林习惯法、特种树习惯法和集体林权等。这些实体规范是习惯法第一规范。林权的惩戒、林权纠纷解决机制属于习惯法第二层次的规范。坝村的林业环境主要归功于习惯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坝村林业习惯将与官方法律融合,从而受到官方法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