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毒驾"与"醉驾"相比,危害更甚却尚未入刑,于理不合,应当归为危险驾驶之行为而入刑。在立法空白、解释无力、处罚无效的情况下,公意与世界禁毒组织能为"毒驾"入刑的正当性提供充分支持。文章借鉴多种立法案例,指出"毒驾"的法律界定,分析"毒驾"入刑正当性的由来,提出"毒驾"入刑的可行性。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