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接上期)第三十六条释义二、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生效时间和效力对于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初步审定公告商标,商标局需要根据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法定基础审查时限是12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还可延长6个月。在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申请人的商标权本该在3个月的公告期满即核准注册,但因异议而被动地拖延了。因此,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