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犯电子出版物著作权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擅自复制发行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且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在司法认定中,应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注意区分不同的罪数形态。应取消侵犯电子出版物著作权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素,改革定罪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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