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有序实施的重要制度。但是,随着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部分地区部分项目出现了项目法人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影响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效能的有效发挥。本文对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组建、人员构成及所承担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发现了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以期供相关行政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