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做如下修改:删去第三十条中的"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出版日期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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