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菲律宾、西班牙、葡萄牙及我国农业保险立法框架结构、农业保险立法目的与调整范围、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与经营规则、农业保险合同制度、农业保险的管理和参与部门、财税支持制度、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与再保险制度等的比较,对我国《农业保险条例》文本进行评析。分析认为《农业保险条例》的制定对开启农业保险的中国道路、实现农业保险法治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也存在定位不准、立法技术需改进等问题,需要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