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9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1条: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