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网络时代,网络文化依靠互联网应运而生。在网络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数量不断上升,并且呈现链条化、治理难度大等特性。目前,我国刑法对网络文化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规制存在一定困境,主要表现为规制边界不明、入罪困难、罪名适用不当、刑罚局限等。为了顺应网络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有必要通过明确治理范畴、降低入罪门槛、完善罪名体系、加大刑罚力度等措施,不断强化刑法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制,健全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