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与政治学的学科关系,关乎知识体系、教学单位与科研体制的构建。晚清时期,中国先是引介了法学包含政治学的欧洲式学科关系、法学与政治学分离的美国式学科关系,而后又创造出政治学包含法学的本土化学科关系,形成知识上的竞争格局。甲午战争以后,主持学堂改革的晚清官僚们大多选择了最符合自身观念与利益的本土化学科关系,从而塑造了清末法学与政治学的最初发展态势。这一本土化法、政学科关系仅停留在概念层面,缺少完备性的知识体系作为支撑。随着日本有意的知识输出,一套具有完备性和可操作性的欧洲法、政知识体系转道日本传入中国,成为寻求深化改革的晚清官僚们的更优选择,欧洲式法、政学科关系由此占据了支配地位。历史表明,晚清法学与政治学学科关系的变迁是知识竞争与权力选择互动的产物,而学术本土化如果不能从概念创新发展到知识体系创新,纵然一时得到权力的支持也终将难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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