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关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坚持说、差异说、降低说的三种观点,争论极大,官方则在表面坚持的基础上加以"基本事实、基本证据"的巧妙用词。从证明标准的三重维度分析,认罪案件、简单案件、量刑程序均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证明标准。有必要以防范冤假错案为底线,把握认罪认罚案件对口供补强的不同力度,摒弃"只能做,不能说"的证明标准潜规则,构建认罪认罚案件的差异化证明标准。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