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阶段我国涉罪未成年人管理帮教存在形式单一、监护人管教缺失、工读学校教育模式简单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等弊端,一定程度上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造成消极影响。基于此,笔者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以政府、公安机关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由专业人员参与帮教处遇的相关环节,以保证"非监禁性"帮教处遇的专业化。(一)建立专职少年警察组织《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规定了警察内部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