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企业的法定税率。本文通过对2007年和2008年上市公司实际税率的研究发现,实施新税法后,上市公司整体税负降低约1.88%,名义税率降低的公司实际税负降低约5.05%;2007年名义税率降低的公司实际税率比名义税率提高或不变的公司高约10个百分点,2008年则无明显差异,实现了上市公司之间的税负公平。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实际税率变动与名义税率变动具有一致性,但实际税率对名义税率变化的敏感性不高,变化幅度大体上为名义税率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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