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社会化运动以来,民法社会本位得以确立,并在实际上与权利本位相契合。但是,理论与实践中对民法社会本位的定位却出现了偏差,使维护市民私权的民法因其自身系统内的价值定位变迁而异变成为政治国家侵害私权的工具。欲彰显民法维护和实现私权的固有价值属性,需重新解读民法社会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