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药学会和《药学服务与研究》杂志共同举办的Ⅱ类学分继续教育园地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为了规范此项工作,对学分证的发放工作特作如下说明:(1)学分证的发放工作一年办理两次,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1月30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2)学分证的分值有两种:5分(答3期题目)或10分(答6期题目)。(3)学分证工本费为5元,工本费必须在学分证发放前15天寄到上海市长海路168号《药学服务与研究》杂志社,邮编:200433。工本费未收到,学分证不发,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