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市作为民国首都,在首都建设时期为了筹集住房与自来水工程的经费发行了特种建设公债。南京市府为了该公债的顺利发行与成功推销做了诸多努力,既科学合理地拟定条例章程,又整理市产与车捐收入为公债提供基金担保,还采取多种办法进行销售。公债的推销效益却十分低下,其原因主要是国民政府发行的大量中央公债限制了南京特种建设公债的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