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司法的礼俗化实践——以刘家遗产分配为例

作者:李彩虹; 陈阿江
来源: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52(01): 107-112.
DOI:10.16783/j.cnki.nwnus.2015.01.019

摘要

基于西北乡村法庭实践的经验研究发现,虽然在法律上,性别平等是自明之理,但父死子继是天经地义的法则,外引的法律制度与乡村社会的实际生活相背离,法与礼存在着冲突,地方司法的礼俗化普遍存在,两种规范在价值观上存在冲突。当纠纷诉至法庭时,法官在庭前进行教化式劝解,在庭审中阐明"正义"理念,从法和礼两方面进行调解。法庭调解既渗透着伦理关怀,又融入了法的平等自由精神,引导当事人逾越价值观上的差异和冲突,实现了当事人"和好"的目的。礼以和谐作为最高价值,法以平等、自由等为基本价值,但二者在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目标上是一致的,地方法庭通过礼俗化的裁判方式,可以实现二者在价值目标上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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