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华简《耆夜》"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一句,引发学界关于《蟋蟀》诗作者、创作年代乃至《耆夜》简真伪问题的广泛讨论。通过对"作"字在先秦文献中的形体、字义、用例进行梳理,并将"作歌一终"的理解置于周代礼乐政治实践活动中重新思考,可以发现竹简所载并非周公"创作"《蟋蟀》诗,而是站起来唱诵古《蟋蟀》诗。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先秦时期礼乐场合的用诗方式提供了更直观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