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正式确立了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承认了保护令的独立地位,为家事纠纷的调解创造良好条件,发挥事前救济功能。但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从申请、审查与执行三个角度对该制度进行阐述,发现各个环节均仍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在对我国台湾地区保护令制度进行分析后,总结出在申请、审查与执行中的可鉴之处,为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家事纠纷中适用的完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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