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中国几十年来在人权理念上的更新发展和对人权所做的制度安排,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文化和法律基础;在当代中国以至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存权和发展权都是首要的、基本的人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而公平与正义则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