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改变现有行政复议机构分散、公信力差、公民不愿意寻求复议救济途径的格局。从机构设置及其原则、程序运行等方面论证了如何有效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制度。辽宁省尚无试点城市,应根据自身特点,着力解决好行政复议委员会筹备、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等问题,从而积极稳妥地建立、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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