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破产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马忠法; 谢迪扬
来源: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 7(04): 79-91.
DOI:10.19563/j.cnki.sdfx.2020.04.009

摘要

商业秘密作为具有较大价值的无形财产,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应转化为经济利益以清偿债务。我国现行破产制度对商业秘密的重视不够,在破产程序中对其权属与范围的认定、披露与移交、许可合同的处理、别除权的权利实现及相关保密工作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规范。为提高其经济价值转化率,可借鉴美国商业秘密破产处理的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确立经济利益获取主体即为所有人的初步推定制度、破产人强制披露制度、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分离制度、别除权的整体化设立与清偿制度、破产程序中的延续性保密制度等,以提升我国破产法将商业秘密转化为经济利益的能力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