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方法在国际经济争端解决领域中有所运用,更应运用于两岸经济争端的解决。调解员方面,要求必须是独立、公正的民间人士,在资质要求上应等同于仲裁员;调解组织方面,应成立常设性的两岸经济调解委员会,并成为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辅助机构;调解依据方面,既要多元化,又要层次化,以求周全;调解报告和调解协议方面,前者无法律拘束力,后者如有具体经济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有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则有法律拘束力。为促两岸经济关系的和谐,仲裁调解与司法调解方法也可获致开创性的运用。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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