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社会秩序的实质,是以"家天下"之"私"为"公"。作为一种颇具代表性的公共精神,"大公无私"的观念千百年来为传统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所认同,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他们共有的精神向往。然而,由于传统社会的制度设计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因此具有公共精神属性的"大公无私"在这样的环境中很难全面而充分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