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伦理规范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信息活动主体的道德自律,但是道德自律是有一定限度的,尤其是在信息活动主体的道德觉悟不是很高的情况下以及在虚拟性、匿名性、隐蔽性网络环境里。所以,信息伦理规范的实现需要社会舆论、信息伦理委员会和赏罚机制等社会监督机制作为道德自律的必要补充,一方面它是信息伦理规范实现的最基本保证,另一方面促使信息活动主体由他律走向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