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哈茂德二世把隶属于奥斯曼帝国宫廷的行政机构改成类似于西欧的政府部门。内政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部、外贸部、公共工程委员会等取代了原先的各衙门,还成立了军事委员会、最高司法委员会等机构。在改组政府机构的同时,还改善文官的待遇,提高薪俸。但是,帝国的根本制度并未触动,"素丹制—哈里发制"不变,即政教合一的国体不变;管理少数民族和少数教派的"米勒特"制不变;特权和等级制度不变。马哈茂德二世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更注重行省和属地的忠诚;新军队的"新"不仅是装备现代化,关键是完全效命和服从于素丹。马哈茂德二世的政治变革未能挽救危局,并不是由于宗教阶层和旧势力的抵制,而是因为建立新机构仅仅形成表面上的新气象,实质是用新机构来维持旧制度。马哈茂德二世的经济改革效果明显,恰恰是因为废除了"蒂玛"制度,取消了包税制,改变了土地制度。

  • 出版日期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