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微企业具有经营风险高、缺乏抵押物、信息不透明的特点,其融资需求还具有短、小、频、急等特点。这决定了服务小微企业应采取"关系型贷款+快速审批"服务模式。但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社会信用体系发达的条件下,由于银行可以及时、全面、低成本地获得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多方面的真实信息,"市场交易型贷款+快速审批"也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一种有效模式。对中、美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对美国富国银行、泰国开泰银行的案例研究均证实了以上结论。现阶段,我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大银行的支柱作用,另一方面应通过支持小银行发展进一步发挥小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