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变更面临诸多问题,涉及土地价值、性质以及相关利益关系的重新分配,从而引发相关利益群体不同程度的利益"受损"或"受益"。基于公共利益本位,探讨规划变更实现的关键性问题,提出在规划变更过程中,利益相关人的参与有利于对规划行政主体进行监督与约束,从而实现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平衡";行政主体对"受损"的个人利益进行合理补偿,以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为我国城乡规划变更得以顺利实现提供可行思路。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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