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对公司高管人员和普通劳动者未加区分地实行无差别保护,导致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律适用的困境。文章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地位进行认定的基础上,对其适用劳动法律存在的困境及其产生法律适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我国公司高管人员的劳动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关键在于把握不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具有的不同特性并对其进行细分,将一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剔除出劳动法律的适用范围,而对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特殊的法律规则来差异化适用劳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