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建工[2020]189号各区、县(市)建设局、残联,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和《杭州市"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有关精神,现将无障碍环境试用体验和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

  • 出版日期2021